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第四期
2023年3月17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魏柯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13规划论证及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加强上位规划衔接。对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地块前的支路规划情况是否今后延续;研究范围文本应突出整体考虑,它与本次调整的地块间有何关系及相互影响如何,进行统一思考,提出未改造周边建筑风貌设计、环境整治指引。
2.强化规划论证。从西山和观音湖视角,加强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分析;考虑增开支路绕行的可能性,减少用地调整后对未来周边用地现状居民的出行、交通的不利影响;明确地下室建设的可行性,地下室开挖是否对周边建筑有影响;加强消防扑救面的可行性论证。
3.完善文本内容。补充研究范围相关的交通流量、流线分析;补充研究范围内的已建、新建建筑的风貌、第五立面指引;复核地块与学校建筑日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复核绿地率等指标能否落实,制定合理的指标;复核地下室面积与停车位,明确地下室出入口数量。
二、正黄优筑翡翠公园地下室调整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方案设计。地面增加59个车位及出地面新增的电梯、楼梯、坡道等均占用了原有绿地,明确弥补绿地的措施,并按照《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规范进行计算,真实反应调整后的绿地等指标;优化小区主入口人车流线,避免交叉;调整后经严格隔离,杜绝与幼儿园人流、车流的影响,保障安全性。
2.完善文本内容。复核人防单元和面积的变化影响,确认满足人防要求。
三、遂宁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老城区ZDY07-03-05地块)
审查结论: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专委会。
1.对接上位规划。衔接《遂宁市锦华厂保护规划》,对烟囱、水塔和锅炉房等工业记忆和城市历史予以保留,对C类危房可考虑加固改造或先拆后建的方式,利用原有建筑材料恢复,引用周边现有环境、客观条件,还原历史遗址。
2.强化市政设计。优化处理场地内外高差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缓坡的处理,减少安全隐患;儿童乐园适当增加软质地面;补充场地排水专篇,特别注意地下室防水问题。
3.强化交通组织。原方案景观桥予以保留,若因成本问题可做简化,但该步行桥功能对场地人流引入非常重要。
四、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中路东段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专委会。
1.优化方案设计。明确与已建道路的相互关系或与上位道路规划的关系;明确公交站点设置的依据;多杆合一工程中,进一步明确“智慧灯杆”的要求,可增加“太阳能光伏板”设计。
2.强化景观设计。对接城市道路设计导则,提升慢行道、绿化带、景观小品的品质性。
五、遂宁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建筑设计。进一步斟酌综合楼出入口布局;运动场应保持标准场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入口距离较近,应注意流线区分,确保安全;优化坡屋顶设计,建议平坡结合使屋顶错落有致;提升立面处理细节如局部木窗比例偏大,宿舍色彩较沉闷,采用符合青少年心理的建筑色彩;食堂等楼栋柱子、屋檐交界处略显生硬;风雨操场建议考虑改造成室内篮球场或举办大型活动场所的可能性;食堂餐厅应有长排洗手池设计。
2.完善文本内容。补充待拆建筑未来拆后用地如何利用;复核坡屋顶建筑高度,超过24米建议改为平屋顶或平坡结合;补充已建、新建建筑分区示意图;补充停车配套分析;补充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场地。
1.完善人防专篇内容,增加人防文字说明,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明细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的关系。
2.核实新建建筑高度,适用对应建筑防火规范。
六、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佳乐世纪城】荷韵一区(C3-1-10)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建筑设计。小区两个入口在一条线上可一览无余,建议在中轴景观设计上应有景观节点和适当遮挡;地下车库应有两个疏散口;4#、5#楼主卧室朝北,宜调整开窗位置;优化空调位设计。
2.完善文本内容。复核首层架空层是否超过50%;复核地下室净高合理性;明确地下车库中充电桩数量;前室不宜当作大堂入口,补充大堂设计,补充信报箱位置。优化垃圾房位置。
1.在方案文本中总平图中明确人防面积,人防专篇中应表达应建人防面积如何取得,补充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明细表,人防工程的布置功能等,表达地块间人防工程布置的关系,补充人防工程布置的依据。
2.补充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核实C3-1-10地块和21号地块建设时序,以满足地下车库出入口个数要求。
七、邦泰理想城二期(HX24-01-05地块)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建筑设计。沿江朝向最佳的户型中有部分户数不满足日照要求,建议优化建筑朝向;优化6#楼户型,避免主卧影响书房视线;优化屋顶和立面造型,立面竖向栏杆建议采用玻璃栏杆。
2.完善文本内容。复核建筑间距;细化第五立面设计;修正补充图面错漏空缺;平立剖面要与效果图一致。
部门审查意见:
1.项目总平图中应标注出人防与地面建筑的关系和轮廓线,总平图中的经济技术指标表应载明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根据建筑形态,核准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前后人防面积应一致。
2.补充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审查结论: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专委会。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师陈卓;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吴叶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五院高级建筑师、国家注册建筑师戴嘉豪;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船山区人民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监察和信访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第八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