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第七期专委会纪要


                                              第七期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议事纪要

2024年6月24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规划和建筑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HD09单元(灵泉寺、养生谷片区)详细规划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强化现状分析。补充现状地形、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地质灾害、自然条件等分析,完善底图底数,细化用地边界;补充完善规划评估工作内容,如已有控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等,明确相关评估结论;围绕片区生态和文化价值转化主线,加强地形地貌、山水林田湖草资源条件及特征分析,紧扣文旅度假服务、生活品质提升、片区形象展示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利用措施和空间控制引导要求;从生活品质、便利性和文旅发展及打造国家级文旅度假区等目标来研判,片区在功能构成、服务配套、设施支撑等方面的短板和缺口,明确发展过程和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发展策略和需要优化的重点,策划、规划整体考虑,做足特色亮点,提升片区总体定位;加强人口分析,充分尊重现状情况和发展可能,合理预测确定人口规模,明确游客量估算的依据,分析人口结构、需求特征等,相应明确教育等公服设施配套能力和配套方式,明确共享设施位置和容量。

2.加强规划传导。落实“三区三线”和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底线约束、设施、指标等传导要求,反馈与上位规划不符的信息;明确规划范围为HD09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和HD-T3特别管控单元,增加城乡统筹专章,深化城乡统筹发展具体措施,落实HD-T3单元的底线、设施等内容传导,更好地指引下步村庄规划;增加风景名胜区专章,指引相关规划编制;增加城市更新专章,加强存量空间土地更新和设施完善;统筹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全域全要素各专项规划的整合,有利于细化管控措施,实现“多规合一”、一张图管理。

3.优化交通组织。结合各板块交通特定的需求,差异性配置交通设施,如城市功能区、风景名胜区的车流量、人流量、交通方式和交通需要应有差别;根据道路容量(承载力)与片区交通需求的对比,确定片区公交分担率及内部交通组织方式,优化游客和居民的交通组织;优化公交转化设施和停车场布局,不仅要考虑社会化的停车场,还应结合游客量配备专用停车场;加强绿道、旅游道的设计和建设,强化景点联系,形成规模聚集效应;增强灵泉片区后山道路需求论证,增加错车道等因需设施;明确弹性道路的控制要求,包括断面、线性的管控措施,以指导后续实施管理;对9米以下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应明确退界区的街道一体化建设要求。

4.完善规划成果。按照《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完善相关技术成果;明确开发边界内外管理界限,分类表达详细规划成果;本规划涉及城市功能区、乡村地区、风景名胜区,明确各区域的主要问题和针对性的策略,进一步解决融合和整体协同;“紫线”表述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线”;深化竖向规划内容,进一步论证天幕里附近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限高,并复核是否有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覆盖;细化各节点的视线廊道分析,包括砖厂片区开发对片区的视线影响分析;核实高压走廊与建设用地冲突位置的规划协调措施;提升片区消防设施服务能力;增加灵泉片区南侧用地性质的弹性,探索用地混合利用等弹性管控措施。

部门审查意见:

1.加强道路交通研究。进一步论证规划路网能否满足接待游客需求,加强“一寺五里”等景点间的互联互通,研究中环线等南北向道路与灵泉大道的交互节点衔接处理。

2.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版)第三十三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和《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按照城市体检建成区内人均应急避难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的要求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将应急避难绿地设施纳入规划。

3.将“灵泉寺景区”等名称表述为“灵泉景区”“灵泉风景区”。

二、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粮食仓储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总平设计:明确项目周边用地情况,明确现状及规划情况,保证合理间距。优化办公建筑的布局,办公建筑可考虑沿中环线布局。篮球场位置建议靠近配套区,不要穿越停车区。清楚表达非机动车位。提升塔附近建议可设置临停车位。

2.优化交通组织:优化主入口交通流线组织,论证物流车道宽度合理性。办公出入口与物流出入口间距过近,易造成出入口的客货交通干扰,且两个开口对城市道路压力大,建议减少一个开口,或办公出入口调整到用地北角。

3.完善消防设计:加强罐区消防扑救场地安排,核实消防扑救面准确性,明确是否每排圆仓都要扑救面,复核消防登高扑救区是否满足全域内的消防安全要求。

4.优化建筑设计:沿街出入口及整体主立面效果偏弱,缺少企业建筑标志和景观效果。强化卧龙路沿线风貌塑造,优化车棚效果图颜色表达。完善一站式服务中心及综合业务楼空调设计。建议综合楼的交流大厅(议会厅)提高层高,一站式服务大厅出口前区取消外廊。表达清楚提升塔建筑与机动车、机械化操作的工艺要求,产品输入的方案与场地的关系。

5.完善文本内容:补充安评对项目布局的主要结论。补充工艺流线规划,论证停车位个数合理性。补充生化池设施及位置。补充建设时序及经济测算。规范使用中国地图。补充500KV高压线位说明和现状110KV改迁线位说明,对未改迁的35KV高压线防护要求落实情况予以说明。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建筑节能、绿建、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2.复核消防车道设置是否满足规范。

3.补充人防专篇,说明该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要求。

三、凤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深化调整论证:清楚表达调整原因、依据,进一步完善调整论证说明,完善调整背景涉及的政策、标准文件,从正向证明方案调整必要性,如增加电梯及调整住户入户的原因是为了提升居住环境与品质及解决更多住户的居住需要等。论证F地块地下室局部负二层建设必要性。

2.优化建筑设计:优化入户门厅设计。补充竖向设计变化后的相应市政排水设计的调整情况。补充日照分析。补充地下室充电电桩设计及防火分区设计。补充调整后投资变化。

部门审查意见:

增加调整后的人防专篇,应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应建人防面积是否变更。

四、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家渡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深化调整论证:清楚表达调整原因、依据,进一步完善调整论证说明,完善调整背景涉及的政策、标准文件,从正向证明方案调整必要性,如增加电梯及调整住户入户的原因是为了提升居住环境与品质及解决更多住户的居住需要等。

2.优化建筑设计:优化入户门厅设计。补充竖向设计变化后的相应市政排水设计的调整情况。补充日照分析。补充地下室充电电桩设计及防火分区设计。补充调整后投资变化。

部门审查意见:

增加调整后的人防专篇,应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应建人防面积是否变更。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省政府驻遂宁市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刘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规划师陈卓;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高级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易青松,中建西南院规划院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文晋,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顾红男,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魏柯;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警支队;灵泉寺、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开达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监察和信访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经开分局、河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