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第十四期专委会纪要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议事纪要

2023年9月18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吴叶红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控规调整、市政景观及建筑方面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Y-HX24规划论证及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论证,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衔接上位规划。充分对接上位规划,梳理清楚区位、交通、人口等关系,充分论证容积率和交通组织调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优化调整内容。补充商业市场需求调研,控规调整增加商业用地后涉及新增车流量,同时减少城市道路,补充详细交通分析内容。补充调整对周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同时核实对地块开口是否有影响,特别是对东侧医院的影响。

3.完善规划文本。补充子单元综合平衡可操作性的依据;补充地块指标调整后建筑面积,居住人口增加的教育、医疗、停车位等服务设施情况;补充城市设计相关篇章。       

二、遂宁市中环大道及市城区至县(区)快捷通道景观提升工程概念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强化论证分析。加强桥梁、交叉口等重要节点分析;从产业特色、旅游特色与文化差异性等方面强化特色分析,梳理存在问题、解决策略、呈现效果,并考虑与现有遂宁城市特色衔接方式;补充方案前期分析,补充沿线景观特色、景观通廊视线分析,加强城市景观与城乡结合景观、农业旅游景观等特色与差异化分析;项目设计红线范围界面设计内容是否梳理清楚,需论证乡村路段是否涉及用地指标问题,涉及方案落地性,如挡护设施等,建议纳入已实施路段设计方案。

2.优化道路设计。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3.4.6条,设计速度大于40km/h的道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道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措施;建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之间,利用绿植作分隔,提高安全性;深化考虑实施性问题,是否考虑人行道和管线的更新及布置,人行道和车行道的施工界面问题,是否考虑局部车行道交叉口的改造;深化中环线与各重要道路的交叉口及主要节点的效果意向设计,加强文化意向IP形象的塑造;城市家具、卫生间、商服网点布局不宜均质化,宜选择人流量、车流量大,城市活力足的区域路段集中布置,其他路段沿公交站点布置;复核论证工程估算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如不能整体实现,建议集中资金打造重点区域;加强交通设施设计,包括服务设施(加油站、驿站)、交安设施(护栏、限高、过街设施)等。

3.优化景观设计。应重视林荫路的形成,充分考虑以人为本的设计,强化人员密集城市路、乡村路等不同路段差异化处理,人流较少、车行较快的路段,景观效果以简洁、整体效果为主,人流多、停留多的路段,应深化景观设计;不同文化路段的表现方式应不局限于植物花卉景观,应更多体现在文字符号、色彩、节点构筑物等;考虑高边坡的景观、安全与人行道衔接问题,边坡景观特色道路前后段景观延续;植物选择与层次及文化表达,应提出明确观点,并注重乡土植物运用;明确道路设计标准,如车行道行车时速等,建立不同设计时速的景观方式,不同景观画面呈现不同的特色突显,就明确了一路一特色的标志景观,并注意与各县(区)文化过渡。

4.完善文本内容。“一路一主题、一路一特色”表达不足,设计构思重点不明确,概念方案应从设计构思、特色及存在问题、解决策略等主要方面进行梳理;总体部分补充与城市路网的相交关系,特别是中环线与各主干道的相交关系,识别重要节点,梳理重要节点的平面优化方案,明确人行、非机动车过街方式,对功能进行详细分析,梳理改造的先后顺序,为未来分期实施预留接口;补充道路两侧用地情况,结合典型路段阐述设计思路,现方案过于宏观,是否有路段需要补充人行道,需分析与周边用地的关系等,是否有其他道路功能补充,如公交系统、非机动车道等;补充上位规划要求,结合绿道规划、慢行规划、城市设计等明确项目的要求;补充设计标准,如设计深度、交安设施的标准等;补充交通预测,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流量等。直接移动路灯至绿化带的策略方案需对路灯的安全性照明进行论证,保证道路照明安全需求。

部门意见:

1.进一步核实用地,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及绿化带建设标准,应以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为依据,确保符合土地相关政策;

2.结合现状分析,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规划的引导性,深化方案设计内容,明确下步工程方案设计的要求和内容;

3.明确已实施的工程内容,相关投资建议不纳入估算;

4.交通安全设施(含电警系统)应做到“三同时”。

三、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中路东段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道路设计。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及控规,补充道路两侧用地情况,核实与道路交叉口宽度是否突破红线,核实与用地交叉口交通组织及竖向合理性;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3.4.6条,应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间设置物理隔离,道路横断面共板应充分论证安全性;补充区域交通组织方案,包括相关道路的交叉口控制方式、交叉口详细方案等。

2.优化景观设计。景观绿化带应考虑人的参与,设置休憩位置,人行小路不应过宽。绿植配置应特色树种与乡土植物搭配,提升绿植配置层次及美观性;优化(路灯、垃圾桶、座椅、公交站台)设计,与周边地块统一考虑,路灯位置宜靠近机动车道;补充共享单车在路线上的空间规划,特别与公交站台附近的衔接性,并在公交站台周边补充林荫大树;核实公交站点数量和位置合理性。

3.优化管线设计。核实两边绿化用地用途,管线是否有条件设置在绿化带,提高舒适度,便于检修。

4.完善文本内容。补充双向六车道设置合理性和科学性,补充无障碍设计内容,补充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平面(含平曲线)、纵断面(含挖填方)、标准横断面等。

部门审查意见:

机场中路与圣平岛大桥的连接存在安全隐患,补充交通组织方案。

四、遂宁锦华片区区间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专委会审查。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道路设计。分析新建路段涉及船山区域旧房拆迁后街道界面,并需重新考虑道路及遂州中路交叉口景观绿化等设计;考虑锦华片区商业街与相邻街巷的衔接;核实平面上边坡,周边已有小区,应竖向顺接,在纵断面设计图纸表达变坡点设计意图;取消路侧停车,人机非共板充分考虑步行街区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强化现有资源利用,应以节约资金、轻改造为主的街道一体化设计;雨水管管径应根据暴雨强度、汇水面积计算确定,并考虑上下游管道;补充共享单车停放点;作为特色商业街区需共板共面,应设置限速措施,建议控制在10-15km/h左右,并在进出街口设置明显标识进行提醒,区域内标识系统可按景观性考虑,将交通性剥离,可补充区域交通疏解措施,将过境车辆引导至其他路段,区域内行车道可进行景观性处理。

2.优化景观设计。优化街区绿化配置,可结合景观设置定点大树,改善空间环境,丰富街道空间层次;补充绿植栽种,选择低矮多彩的树种;强化遂州中路进入街区后重点区域景观打造;优化商业景观小品尺度与风貌,不宜体量过大,不宜过多堆砌;景观绿植缺乏文化与岁月沉淀,应加强层次丰富性,增加花树的应用;深化人行道绿化。

3.完善文本内容。需统一排版,调整文字字体、字高、空白页等;补充停车位规划;明确设计内容及现状部分处理方式;未建与已建道路横断面不一致,需补充说明原因;补充项目背景;补充现状存在问题及需本次设计解决的内容,如对停车需求的疏解;优化汇报逻辑,删减部分方案内容;案例选取对标不合理,应结合项目客观条件分析论证其合理性;补充业态规划和商业动线分析,强化商业动线与1958文创区联系;补充相邻地块文创商业街区现状和规划分析;补充完善道路两侧产业与土地性质情况及拆迁情况;细化商业外摆空间尺度分析,强化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引导。

部门意见:

1.优化商业构架、雕塑、垃圾桶、外摆花箱、公交站台等城市家具及景观小品造型及色彩设计;

2.明确现状行道树处理方式;

3.统筹考虑商业、休闲、通行等多重功能,合理确定业态密度和布局范围;

4.参考成都东郊记忆增加景观小品,与休息休闲设施融合,店招、LOGO、垃圾箱造型等充分挖掘利用锦华纺织厂元素;

5.标示标牌应有效指引停车场、厕所等,考虑临街商铺提供共享厕所;

6.深化渠河路、遂州中路交叉口交通组织;

7.人行道铺装不建议全部重新更换;店招不建议占用实体墙面,可参考成都太古里的店招设计。

五、南片区光明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道路设计。明确道路等级。核实交通量预测数值准确性。双向四车道需双黄线,3.25m车道空间不足,同时3.25m机非混行道也不满足规范要求,应充分论证人非机共板及横断面形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补充交叉口设计;核实周边道路情况,分析两边居住小区开口和机动车进出口关系。

2.优化景观设计。明确景观设计范围,路灯、城市家具全部在红线外建筑后退距离内,应核实周边用地实施条件,优化景观设计和城市家具小品,与机场中路协调统一,确保美观性和安全性。横断面景观应表达,公交点位应结合出入口合理设置。

部门审查意见:

1.补充路口渠化方案;

2.建议非机动车道单设;。

3.细化交安设施。

六、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树林路英创力人行天桥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取消雨蓬设计,设置绿植花箱,提升景观风貌;优化天桥两侧与建筑或构筑物联系;扩大总平分析范围,规范表达天桥位置与周围城市道路之间的关系,论证梯道宽度、墩柱是否对车行道、步行道产生影响;论证说明对公众的影响,对市政道路压力的缓解;论述对地块现状功能的影响,施工是否影响建筑基础,处理好与南侧建筑的关系,论证是否影响建筑室内功能;说明对内部交通流线的影响;明确天桥权属。

2.完善文本内容。补充排水分析、无障碍分析;补充平面图、透视图中天桥与建筑的距离、关系;补充平面图中与相邻建筑之间的尺寸标注。

七、遂宁市市本级兴业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商业建筑、垃圾房位置;优化城市天际线;细化竖向设计,丰富景观造型,提升景观品质;优化现有景观设计中铺装面积;丰富第五立面,加强居住单元和商业屋面的商业再利用,需有层次处理;优化交通流线,说明商业与封闭小区关系冲突如何解决;优化1、2#楼首层大厅防火厅位置;明确地下车库通道尺寸;核实塔楼消防设计。

2.完善文本内容。补充设计蓝图;补充公服设施、环卫设施等;核实设计说明中的错漏空缺;补充周边道路情况,明确等级、断面等;复核绿地率;补充人行出入口下沉部分铺装作用;补充车行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距离,明确是否对公共空间车行造成影响。

部门审查意见:

补充满足保障性租房要求相关依据。

八、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高新区停车场)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交通组织。优化交通流线,公交停车场应设置两个出入口,考虑双出口通行形成内部环线;论证主出入口在栖凤路上是否合适,说明栖凤路等周边道路等级、现状交通流量情况,是否能增加开口数量;总平面规划应考虑停车场的车位数与城市交通;复核大中型公交车能否进出配套技术用房。

2.优化总平布局。整合功能场地划分,优化开闭所与维保车间位置;明确洗车场地,补充社会车辆配套服务;增加大中型公交车停车位,结合实际需求,论证停放社会车辆类型;适度提高办公楼建筑层数;优化竖向设计,完善使用功能,降低北侧场地高程;修正上位规划红线范围,补充周边用地情况;预留未来发展空间,论证容积率指标;明确非机动车换乘需求;考虑1#办公楼调整与水井路平行。

3.优化建筑设计。优化外立面设计,提升临街建筑风貌品质,建筑外立面元素优化统一。

部门审查意见:

1.缺乏交通影响评价;

2.进出口缺乏交通组织,与外面道路有交通冲突,存在安全隐患。

九、遂宁市河东新区K9城市音乐酒馆(万达店)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完善文本内容。原则建议采用方案一浅咖啡色方案。方案应明确只进行外立面设计;明确室内机械通风方式,符合消防双向疏散要求;补充建筑一层平面图;补充投资估算。

十、川渝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仓库及中转储备区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优化方案设计。优化经济技术指标;优化入口宽度,增加消防、应急备用出入口;方案内部道路宽度应在6-7米以上,以保证大车通行;明确新建仓库类别和消防等是否匹配;扩大交通流线分析范围,完整表达用地及周边城市道路信息;补充地块出入车辆类型、数量,高峰小时各类车辆进出情况,说明对栖凤路的影响;补充交安设施,说明是否需要信控;补充私家、办公等小车停车区域;复核绿地率指标。

2.完善文本内容。补充上位规划,复核道路交通对城市市政的影响,论证是否具备南侧开口的可能;完善总平设计,补充总平建筑设计标高、场地标高、道路坡度、地形图、转弯半径等标注;补充与原方案共用通道的图示说明。

部门审查意见:

1.调整建筑按最新建筑设计规范设计;

2.明确仓库存放物品的类别以及仓库建筑类别,补充仓库建筑防泄爆分析和说明。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省政府驻遂宁市自然资源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规划师陈卓;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教授李泽新,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五院高级建筑师戴嘉豪,中建西南院市政设计院主任工程师侯婉宜,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余箭;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船山区人民政府、蓬溪县人民政府、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居区人民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动办、市交警支队;遂宁市兴业集团、遂宁发展公交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监察和信访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河东新区分局;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