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3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6〕125号),就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企业应强化法规意识,全面、客观反映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就上报对象、上报内容、上报要求和上报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通知指出,对于拒绝提供统计报表、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报表或不及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信息的企业,将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7号)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核查,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