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第七期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第

 

2022年513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及建筑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涪江右岸九莲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设计

审查结论: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重新上报专委会审查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与上位规划衔接。结合在编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分析新桥河、渠河的泄洪量并与相关防洪规划成果相衔接。

2.加强规划功能分析。明确工程规划设计的任务和基本条件,包括河道综合治理要满足的规划设计要求,影响场地和工程设计的条件和因素,如电站、水文、交通等方面,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落地性;阐述对上下游水利工程、桥梁的安全影响;研究区域污水系统规划和现状污水处理厂布局,统筹规划设计。

3.加强景观专项设计。结合自然岸线、排洪要求、景观要求等综合确定防洪堤线路;提出具体治理措施,体现海绵城市理念;加强水管理、水生态方面的专项设计,考虑水生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加强风貌设计与工程设计的结合,与周边风貌协调,注重景观风貌及构筑物的形式和位置;加强堤后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排涝设施的协调;分析防洪堤内侧地块是否回填及如何利用;研究场地现状竖向标高、凤台大道竖向规划、涪江历史水位,合理规划堤岸竖向设计和各级驳岸竖向标高;打造生态驳岸,深化优化岸线景观设计。

4.完善文本内容。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设计深度,按相关规划编制规程编制项目规划文件及工程设计图;规范规划设计成果,补充完善规划全本资料、依据;入川备案登记表过期,应附相应证明文件;核实保护对象等级,复核防洪、排涝;补充涪江与新桥河、渠河的协调防洪关系,明确新桥河的防洪治理范围,新桥河的治理长度论证;明确河道蓝线、绿线、水位标高、场地标高;渠河泄洪道断面中,挡墙高度不明确,核实是否满足相关抗滑、抗倾、应力等要求。

部门审查意见:

1.水利等相关技术方案应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并将审批文件附在文本中。

2.深化排水系统分析,留足右岸雨水通道空间,保证泄洪通道畅通。

二、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子单元XC22和XC25规划论证及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与上位规划衔接。明确农用地转用程序;准确表达铁路线位置及退距范围线,论证调整用地对铁路及铁路用地的影响。

2.加强规划功能分析。结合区域物流中心、邮政中心建设;补充用地性质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分析,并纳入到单元用地平衡;明确物流用地类型,论证对中环线等周边道路的交通影响,预留2个出入口,地块退中环线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优化铁路、道路、商业和物流仓储用地之间的关系,保证退界、地块功能等方面的合理性;结合地块建筑布局、场地交通组织方案,考虑地块划分的合理性。

3.完善文本内容。物流用地与商业用地补充建筑体块分析;核实加油站与教育设施的安全距离;补充土规或耕地方面的资料或成果

部门审查意见:

将地块调整前后建筑高度、建筑层高、绿地率等指标进行对比表达。

三、遂宁高新区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子单元XC20规划论证及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规划功能分析。阐述清楚增加文化设施、配套(公厕)用地对桃花山的影响;增加地灾、滑坡等风险评估分析;增加调整前后对比分析。

2.完善文本内容。补充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补充说明场地的建设条件;列出需要调整的地块编码。

部门审查意见:

1.将地块调整前后建筑高度、建筑层高、绿地率等指标进行对比表达。

2.优化XC20-03-27地块用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遂宁经开区南强片区重点区域规划研究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加强规划功能分析。整体用地需求和功能分析应结合城市更新和未来城市发展趋势进行;片区空间形态的总体导向性不明确;结合当前人口增加放缓实际情况,增加对片区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分析;协调好“城市拓展”与“有机更新”的关系,增加存量利用分析;深化对现状用地功能和产业布局研究,提出优化建议,避免在生活居住区中部插入孤立的工业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效率的研究,在目前集聚—紧凑型城乡建设要求下,优化低效土地利用的方案;增加开发时序分析,特别是机场搬迁后的建设时序安排;加强开放空间结构,特别是蓝绿空间体系建构的分析;承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区域绿地指标、结构的要求,在区域内实现分级、分类的开放空间网络,更好地服务于产城融合及空间品质提升;加强涪江方向的双向渗透关系分析;居住用地比例偏大,宜增加一些留白用地,为产业用地留出空间;加强机场跑道生态轴与基地的蓝绿空间的关联性;商业服务空间应规划相对集中。

2.加强防洪排涝设计。本规划中应涉及区域排涝问题,而非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区域范围内,防洪设施满足防洪标准要求,资料中应明确已建堤防工程,补充区域已有的防洪相关规划依据至本规划中;复核排涝重现期的数据;针对本规划区的易涝问题提出的“水系强排”方案,可加强“下渗—水渠(污排)—滞洪(雨水花园等)”的模式总结

3.加强景观风貌设计。滨江景观廊道的规划应对视线连接性、可达性及活力激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性地论证滨江绿廊尺度、布局和竖向特色处理;加强2个重要核心(形象)区(综合城市中心、产研服务中心)的建设与风貌控制要求;加强开放空间控制要求;加强“双C”中心之间的空间肌理衔接。

4.完善文本内容。将总体城市设计内容放到前面,先总后分;补充片区地块的权属关系,包括遂宁经开区与遂发展用地权属分析,增加后期规划落地可行性;补充新建渠道与历史河流关系的分析,避免挖湖造景;补充论证机场文化资源和价值对产业和城市活力的支撑作用;生态水系的建构要兼顾水生态、水安全和水活力等多维价值

部门审查意见:

1.充分结合已编制完成的《遂宁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正在编制的《遂宁市中心城区更新规划》,充分保护利用机场历史建筑,留住城市记忆;充分考虑新增排水水系的补充水源,充分论证南强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新增预测污水量相关数据;充分论证180米超高层建筑的必要性和程序性。

2.片区已有遂宁佳士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等大型综合医院,建议增加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

3.梳理本规划落地需要协调决策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方案。

 

 

 

 

 

 

 

 

 

 

 

 

 

 

 

 

 

 

 

 

参会领导、专家及单位:省政府驻遂宁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师杨召;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景观系副主任、副教授罗丹,西南民族大学建筑学院规划系副主任、副教授、注册城乡规划师、北京世纪千府成都公司总规划师聂康才,四川省水利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李永清,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高级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易青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市交警支队、市人防办;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政策法规监察和信访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市风貌规划管理中心;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