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遂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1015日,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邵革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市政规划类

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

1.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取水工程和过涪江管道优化调整设计方案

2.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清水管线选线优化调整方案

3.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配套清水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工程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以上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该项目是重大民生工程,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研究和深化、优化、细化设计方案。

(2)优化输水管线线路,特别要规划论证好清水管线线路走向,做好管线走向沿线地下地质勘察工作,合理科学设置配套管线及加压泵站等,在控制总投资的情况下,使线路更优化、更科学、更合理。

3)将遂宁高新区直管区、龙凤老池片区、金桥新区和圣平岛等南扩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一期供水范围同步实施。

4)尽快启动二期工程,同步开展二期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和设计等前期工作。

5)加强城乡统筹,在满足考虑中心城市供水的同时,兼顾中心城市周边镇村的用水需求。

6)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快重新划定的取水口保护方案环境评价的报批工作,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景观规划类

(一)遂宁·观音(广德)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研究)

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研究),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加强规划管控。不得超过规委会原审议通过的用地规模,在规划范围内再进行研究和提升。

2.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可合理增加用于完善功能需要的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丰富运营业态,增强旅游服务配套功能。优化游客中心功能,增加智慧文旅元素;房地产开发用地容积率严格控制在1-1.2之间,同时要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3.高品质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规划设计,将国土空间规划和旅游产业规划充分融合,突出禅香禅意主题。适当扩大花海的体量,强化体验感。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大开大挖。

4.遂宁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快项目推进,尽快组织编制已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建筑设计方案,按照原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

(二)遂宁1958·锦华记忆公园景观设计

1.优化交通流线组织设计。商业老街及公园的主出入口要增强开放性与汇聚力,有序组织人流、车流、物流,减少对城市交通的不利影响。

2.优化文创产业区的业态策划。提高文旅产品包容性和适应性,有效聚集人气,带动夜晚经济发展。

3.加强建筑风貌管控。保持厂房改造的原真性,对民国风建筑风格凝练简化并与英伦风格相协调,适当强化本土建筑元素;优化建筑小品设计,进一步深化色彩搭配和建筑立面材质选用,在体现历史厚重感的同时增加建筑美感。

三、建设工程类

一)绿地遂宁1958文创产业项目遂宁老街建筑方案设计 

(二)绿地遂宁1958文创产业项目新里锦华名门建筑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以上建设方案设计,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优化提升建筑风貌,注重老街部分民国风和英伦风的协调融合。

2)与住宅相结合,优化提升夜景亮化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号地块整体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68343.79

总建筑面积:258460.27

计容建筑面积:191230.80

不计容建筑面积:67229.47

建筑基底面积:16691.39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24.42%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96.60

机动车停车位:1880

2号地块遂宁老街部分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1517.11

总建筑面积:27807.19

计容建筑面积:9112.48

不计容建筑面积:18694.71

建筑基底面积:4284.69

容积率:0.79

建筑密度:37.20%

绿地率:12%

建筑高度:21.60

机动车停车位:463

23号地块整体经济技术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46428.12

总建筑面积:80987.95

计容建筑面积:60356.22

不计容建筑面积:20631.73

建筑基底面积:24971.55

容积率:1.3

建筑密度:53.79%

绿地率:15%

建筑高度:40

机动车停车位:483

3号地块遂宁老街部分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27348.14

总建筑面积:67293.97 

计容建筑面积:48062.24 

不计容建筑面积:20631.73

建筑基底面积:12677.57

容积率:1.76

建筑密度:46.36%

绿地率:15.64%

建筑高度:40

机动车停车位:483

31号地块(新里锦华名门)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79242.72

总建筑面积:343528.60

计容建筑面积:253576.70

不计容建筑面积:89951.90

建筑基底面积:18707.20

容积率:3.2

建筑密度:23.61%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84.25

机动车停车位:2492

(三)上达电子(遂宁)产业基地项目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加快推进建设,体现遂宁放管服改革的成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00558.28

总建筑面积:136302

计容建筑面积:135402

不计容建筑面积:900

建筑基底面积:44912

容积率:1.35

建筑密度:44.66%

绿地率:18%

建筑高度:23.8

机动车停车位:236个(其中货车6个)

(四)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懋电子产业园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6666.67

总建筑面积:42438.08

计容建筑面积:41908.45

不计容建筑面积:529.63

建筑基底面积:11752.17

容积率:1.57

建筑密度:44.07%

绿地率:17.87%

建筑高度:18.90

机动车停车位:37个(小车32+大车5个)

(五)遂宁金科·集美嘉悦四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与周边地块建筑色彩、造型等风貌协调统一。

2)适当减少商业开发量,优化屋顶设计。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21084.78

总建筑面积:51970.34

计容建筑面积:37952.60

不计容建筑面积:14017.74

建筑基底面积:4272

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0.26%

绿地率:35.10%

建筑高度:32.90

机动车停车位:416

(六)河东云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与周边地块建筑色彩、造型等风貌协调统一。

2)留足十字路口开敞空间,用于打造高品质的城市景观和街头小品。

3)临街商业连续界面过长,适当减少商业开发量,优化屋顶设计。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26081.80(土地出让合同)

总建筑面积:53499.23

计容建筑面积:39122.70

不计容建筑面积:14376.53

建筑基底面积:6520.45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29.85

机动车停车位:396

(七)邦泰·东湖上院建筑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与周边地块建筑色彩、造型等风貌协调统一。 

2)适当减少商业开发量,优化商业建筑设计,做到既美观又实用。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59067.85

总建筑面积:119613.45

计容建筑面积:88601.77

不计容建筑面积:31011.68

建筑基底面积:14754.38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4.98%

绿地率:35.10%

建筑高度:30

机动车停车位:928

四、风貌类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楼外立面改造

原则同意该改造方案。

1.优化调整建筑立面色彩,与周边风貌相协调。

2.取消水都宾馆广告标识的设置。

五、调整类

(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方案调整——三期体育设施调整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网球馆建筑风貌与原方案保持一致。

2.调整后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科教用地

用地面积:66.70公顷

计容建设面积:298204.65

容积率:0.447(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不大于0.8

(二)二教寺棚户区改造(一期)城中村项目地下室调整对比方案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2.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101753.71

总建筑面积:348135.01

计容建筑面积:253357.74

不计容建筑面积:94777.27(含人防地下室:18522.41

建筑基底面积:18172.18

容积率:2.49(满足规划条件不大于2.5

建筑密度:17.86%

绿地率:35%

机动车停车位:2548

(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方案调整

1.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46093.70

总建筑面积:70202.78

计容建筑面积:53767

不计容建筑面积:16435.78

建筑基底面积:14053.17

容积率:1.17(满足规划条件大于1.0)

建筑密度:30.49%

绿地率:20%

机动车停车位:469个(地上54个)

六、其他要求

加快修订完善《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临江面风貌规划管控、夜景亮化塑造、新建项目围墙、开放式小区的营造、第五立面设计的相关要求纳入规划管控。加快出台第五立面规划设计导则,从源头上精细管控城市风貌。

 

出席:市委副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市规委会副主任冯发贵,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规委会副主任袁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昝中国,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副市长雷云,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委副秘书长、绩效办主任何浩,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宗利,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市交警支队、市人防办、船山区委、安居区委、蓬溪县委、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市河东新区党工委、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专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