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强化市本级土地供后监管
2021年3月9日上午,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丹林组织召开市本级土地供后监管专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河东新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以下简称园区分局)以及市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参加了会议。
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土地供后监管过程中遇到的责任不清、分工不明、内容不全、措施不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供后监管责任。局业务科室与园区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土地供后监管,确保履职到为;二要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所有权移交。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按拍卖或挂牌出让居住用地供应方案核定)要有序开展所有权移交、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健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配合协调、“先入库后供地”机制,及时入库新征收土地。
会议同时对市本级疑似闲置土地进行逐宗分析、研究处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