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遂宁市市本级第三次拍卖公告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2013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市规划区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jy.cn及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201124日至2020121516:00,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snsggzyjy.cn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12 1516: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页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01216日上午845前到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1216日上午915在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遂宁市市本级2020年第三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2.本次拍卖设有保底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联系人:罗雯雯、张 

联系电话:0825-22651330825-2310750

九、几点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jy.cn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电话:0825—2315909010—86483801)。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123


 

 

遂宁市市本级2020年第三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序号

地块

用地面积

用地

性质及使用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控制高度

起始价

保证金

备注

1

遂宁经开区机场北路北侧、银河路东侧[南强片区HX21-05-06(1)地块]

40252.13

(约60.38亩)

城镇住宅用地70

≤2.5

≥30%

≤25%

40

429

万元/

5200

万元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 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

遂宁经开区中环线南侧、规划道路西侧(凤台片区XC05-01-02地块)

5270.2m2

(约7.91亩)

商业用地

40年(加油加气站)

≤0.5

≥25%

≤35%

12

300

万元/

480

万元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 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

遂宁高新区卧龙东路南侧、中环线西侧(XC15-03-18地块)

5389.60m2

(约8.08亩)

商业用地40年(加油加气站)

≤0.8

≥30%

≤40%

24

300

万元/

490

万元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 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

市河东新区养生谷片区青云路以北(HD09-03-03地块)

126673.4

(约190.01亩)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

≤1.05

≥35%

≤38%

30

168

万元/

6400

万元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说明:1. 宗地一(南强片区HX21-05-06(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均须按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站,不低于30/100户;文化活动站,按标准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低于30/100户;社区养老设施,不低于30/100户;两处公厕,且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上述几项建成后,将房屋及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遂宁经开区管委会。2.宗地四(HD09-03-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须按规划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不低于30/100两处(含两处)以上对外开放的公厕,且单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100户;上述三项建成后,将房屋及所有权无偿移交给市河东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