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国土资公〔2013〕1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区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www.snsggzyjy.cn)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2月6日18:00,在网上(www.snsggzyjy.cn)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18: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13年2月7日9:00-9:30到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领取号牌,按规定参加拍卖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2月7日9:30在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1号地块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清总价款。2号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80%,一年内交清总价款。
(2)按照遂府函[2010]140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设及装饰装修标准按2011年8月2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装饰装修标准的复函》执行,建成后由市政府无偿收回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其产权归政府。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地产交易所(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薛 朔
联系电话:0825-2265133
九、几点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jy.cn)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竞买者应开通建设银行账户并开通网银方能正常报名及交纳保证金。
3.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2316623。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18日
2013年遂宁市市城区第一次拍卖出让宗地情况表
|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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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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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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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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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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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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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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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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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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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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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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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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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以东、德水路以西、晨钟路以北A、B、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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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67.35m2(200.05亩)其中:A地块:29175.86m2 、B地块:56830.22m2 、C地块:47361.27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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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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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不大于15米, B地块不大于100米, C地块不大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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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不小于1.0且不大于1.1,B地块:不小于1且不大于2.9,C地块:不小于1且不大于2.9(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2%,按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3%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且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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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不大于40%;B、C地块:不大于30%(住宅主体建筑密度不超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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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不小于35%,B地块:不小于40%,C地块: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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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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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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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者须在河东新区投资2亿元人民币建设一个占地约1500亩的森林湿地休闲基地,竞买者须在河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森林湿地休闲基地投资建设承诺后方可报名参与土地竞买;(2)竞买者或其控股公司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3)土地抵押在银行,银行同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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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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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新区东平大道以西,慈航路以北(C48、49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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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86.4m2(73.179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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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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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遂宁市规委会第八十二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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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不大于3.91(按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3%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且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商业面积不超过447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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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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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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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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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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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在农发行,银行同意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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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2)以现状方式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