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0〕48号)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于5月29日先期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办函〔2020〕18号),就如何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确定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具体怎么做?
一是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籍通过学习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组织在局LED大屏幕、门户网站、各类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安全宣传等形式,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落实落地,推动学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
二是参与"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以网络方式进行了现场直播。局机关及时组织地质地矿科、地环站等业务科(室)和有关事业单位观看了直播活动,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了序幕。
三是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1日,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在遂宁开展。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共青团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派员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等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四是着力提升全系统安全监管能力。下步,将按照《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管分片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发〔2019〕15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办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组织梳理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总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机关安全等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夯实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五是加强地灾防治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即日起,将针对性做好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在人口密集区域及学校等场所发放防灾避险常识宣传资料,张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画,并利用"两微一站"、《遂宁日报》等媒体,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安全知识宣传。同步加强矿管执法,对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