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64号)

川府土〔202264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

建设用地的批复

 

大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大府〔2021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将大英县盐井街道凉湾村5社,双池村6社,太吉社区18社;隆盛镇青坪村5社,聂家坝村63.4111公顷挂钩前的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5333公顷,园地0.0326公顷,林地0.1039公顷,其他农用地0.7413公顷)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0.0525公顷、未利用地0.1834公顷,合计3.6470公顷土地全部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三、大英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及时兑现补偿费用,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大荚县人民政府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时,要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供地方案并报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附件: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127        

 

 


附件

大英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镇(街道)

村(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盐井

凉湾

5

0.2388

0.0554

 

 

 

0.0554

 

0.1834

双池

6

0.1193

0.1193

0.1003

 

 

0.0190

 

 

太吉

1

0.0092

0.0092

0.0077

 

 

0.0015

 

 

 

8

0.8325

0.8069

0.5714

 

 

0.2355

0.0256

 

隆盛

青坪

5

1.6806

1.6537

1.2527

0.0326

0.1039

0.2645

0.0269

 

聂家坝

6

0.7666

0.7666

0.6012

 

 

0.1654

 

 

合计

3.6470

3.4111

2.5333

0.0326

0.1039

0.7413

0.0525

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