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第二期

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议事纪要第

 

202124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副局长袁静在市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任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及建筑方案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单元B&C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及动态维护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明确提出维护的地块;规划依据中增加“控规”的编制规程;说明维护后总用地面积减少的原因;补充说明物流仓储用地维护对交通的影响;进一步说明增加支路的合理性。

部门审查意见:

规划区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

二、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ZDY—XC11,XC12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 优化完善方案。进一步优化文本材料的表述;XC11子单元增加建设强度的依据不充分,需进一步加强论证,并考虑对周边的影响,建议与“廉政基地”用地调整一并论证,居住人口规模扩大后补充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XC12子单元增加建设用地的依据不充分,应落实市级重大项目的用地计划,并补充增加工业用地面积后对交通的影响和配套设施的需求;核实增加建设用地是否有指标覆盖;容积率、高度的调整应进行空间分析;补充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加强用地布局分析。西侧居住、商业用地设在原商服用地位置,减小北侧小学、幼儿园服务半径,避免中环路对学生、居住人群的影响,并与北侧居住共享配套设施;核实防护绿带调整对整体绿带是否有影响;工业区内取消部分道路及一个停车场,应分析是否对片区有影响。

部门审查意见:

规划区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

三、 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子单元XC18动态维护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维护依据。进一步优化论证材料的文本表述;明确中环线与南山横路交叉口处的河道设置情况;充分论证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维护的理由和依据;进一步论证市场用地规划容积率和50米限高的合理性;补充社会停车场取消的理由,并提出合理的区域停车方案;医院绿地部分(原市政绿地区域)应向街道空间开放,确保南北绿带的连贯性。

2.强化交通组织分析。取消医院南侧道路,应考虑如何完善与鹭栖湖学校北侧道路的联系,设置人行景观桥,并补充道路取消后对市政管线有无影响;不宜取消小学北侧袋形道路,利用医院、低效道路停车不合理,应充分论证对交通有无影响。

部门审查意见:

规划区域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

四、遂宁高新区川渝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城市智能停车场(一期)项目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1. 优化方案设计。明确“冷链物流办公用房”与“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之间的关系;优化文化中心、社区服务的平面设计;在城市界面增设到达二层屋面的便捷踏步;塔楼消防设计应有不少于1/4的直接落地面;核实地下车位数量绿化指标生化池设置位置;完善总平面技术图纸,补充蓝图。

2. 优化外立面设计。建筑外立面纵横线条韵律过于复杂,优化折线型幕墙;加强南侧城市界面的立面设计;塔楼立面应考虑空调机位、开窗方式。

3. 优化交通组织。项目所在片区交通较复杂,需加强对片区的交通分析优化功能组织及流线组织,合理设计商业动线和后勤流线,增加农贸市场后勤装卸区,减少对北侧办公入口的影响;优化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置。

部门审查意见:

补充该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相关内容。

符合性审查意见:

申请书、承诺书未盖章;补充规划设计条件;鸟瞰图应真实反映周边情况;补充完善竖向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明确生化池位置;彩色平面图与总平图不一致;建议南山次干道方向的非机动车位调整到后面,以保证临街面整洁;完善地下车库柱网,核实停车位大小;平立面不符;立面顶层标高位置错误;取消地下一层夹层;外立面装饰篇章应按照遂宁市建设项目方案深度进行设计;石材应明确名字;方案文本装订混乱。

五、遂宁健康城20号楼住宅调整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文本资料;核实尽端式疏散的距离,若为开场式外廊,应在平面注明;住宅建筑厨房若不规划使用燃气,应注明。

部门审查意见:

按照要求核算该项目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

符合性审查意见:

申请书未盖章;承诺书中申请对象应改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楚表达调整前和调整后的车位数;补充遂宁市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相关调整的文件。

六、遂宁河东新区七个安置房项目外墙材质调整方案

审查结论: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

专家审查意见: 

优化文本资料。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片区的风貌分析,提升自身风貌特色塑造,并与片区风貌相融合;注重分缝的处理及分缝颜色的选择,图纸表达应前后一致;梳理调整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补充说明资金筹措方式,并补充工程造价内容及工程总造价。

 

 

 

 

 

 

参会领导及单位:省政府驻遂宁规划督察员郭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风貌师杨召、成都市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袁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七院总建筑师林绍平、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五院副总建筑师李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海绵和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科、编研中心、风貌中心、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